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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屯公司被授予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日期:2020-11-27 

2020年11月20日,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隆重召开,公司被中央文明委正式授予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全国文明单位是综合性评价的国家级最高荣誉,体现了一个单位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先进性和示范性,由中央文明委组织综合性评选,每3年评选表彰一次。这一奖项的获评是对公司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充分肯定和最高褒奖。  

近年来,公司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扎实开展文明单位建设,坚持不懈地将文明创建作为一项全局性、基础性、长期性的工作来抓来做。
  自申报创建全国文明单位以来,公司领导高度重视、定期研究、统筹部署,将创建工作列入年度工作重点,组织召开协调会、推进会,细化创建工作方案,逐一强化措施。坚持顶层设计、创新驱动、督导考核,推进文明创建规范化;强化宣传引导、以人为本、责任担当,推进文明创建品牌化;牢牢把握企业发展与文明创建相结合、经济建设与精神文明相结合、企业创建与城市创建相结合,推进文明创建长效化。提升了干部职工的整体素质和文明程度,展现了公司转型升级、健康发展的良好风貌,打造了企业软实力,释放了发展正能量。
  站在新的历史方位,公司将立足新起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进一步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发挥全国文明单位示范作用,持续巩固和深化文明创建成果,在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中展现新作为,为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宗慧芹)